发布日期: 2024-10-23 | 数据编号: 6798277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石化公司磷酸采购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石化分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该项目采购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磷酸,适用于丁苯橡胶装置,用于配制电解质溶液,以连续添加方式加入到乳化剂中。
2.2招标范围:磷酸,数量:463吨。
2.3技术要求: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
2.4交货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按工厂需求送货
2.5交货地点:吉林石化仓储中心中部供应站。
2.6质保期:货物验收合格之日起12个月
2.7最高投标限价:总价444.2485万元人民币。固定总价报价,含货款、13%增值税、包装费、运费、服务费及杂费。如遇市场价格变化,开标之日的三个工作日前,根据市场价格变化情况重新制定并发布最高投标限价。请潜在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后,在开标前密切关注电子招投标平台是否发布澄清。
2.8价款支付方式和时间:货到验收合格后,按使用单位每月实际领出量结算,在接到卖方开具的发票后120日内支付。
2.9其他要求:
(1)试用:如中标人标的物近三年在招标人装置上无使用业绩,招标人有权要求与中标人进行技术交流,要求中标人提供样品进行检验分析和小试评价,评价不合格终止合同。
(2)中标人标的物到货后,检验分析不合格,招标人有权拒收、退货或终止合同。
(3)本物资为使用单位普通框架协议产品,签订2025年1月-2025年12月集中采购框架协议,投标人须接受吉林石化公司框架协议文本。在框架协议执行期间,如果本标的物由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发布新的一级物资集中采购结果,将按集团公司公告或专项工作要求,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如果涉及标的物使用的生产装置技术更新、工艺变更或生产调整等,也将视情况终止本项目框架协议。
(4)包装:包装规格见附件1:技术规格书,包装物回收。包装物由中标人提供,所有权自始至终归属中标人,包装物由中标人回收周转使用,中标人接到买方包装物回收通知后,由中标人自提,交付界面物资使用单位厂门,交付后一切风险和责任均由中标人承担。中标人在办理包装物回收业务时需提供业务授权证明,授权证明内除包含被授权人身份证件、联系方式、授权的业务范围外,还应明确中标人对包装物的所有权,以及包装物自提后应返回原盛装物资生产场所的详细地址)。
(5)运输方式要求:公路运输,须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
(6)送货要求:汽槽包装,使用危险化学品专用车辆运输。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文件。每周供货1至2次,每次最大量不超过10吨,车间磷酸储罐9m³,必须按照工厂生产要求进行供货。
(7)中标人如为制造商,在办理供应商准入,或者准入备案,或者产品增项时,需提供有效期限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证书电子扫描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招标物资的制造商。投标人应提供以下资质证件的原件扫描件: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
(1)投标人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磷酸为中间产品的非危化品生产企业,可提供所在地应急管理部门出具的不需办理危险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明材料及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2)投标人应提供有效的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认证范围应涵盖所招标的物资;
(3)投标人应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3业绩要求:无。
3.4财务要求: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上一年度(2023年)由专业审计机构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
3.5信誉要求:
(1)近3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未发生重大产品质量问题;
(2)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事业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