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0-23 | 数据编号: 6798292 |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
本招标项目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7700 单元)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A/O 生化池,中和均质池)衬塑曝气管道采购招标人为中国昆仑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化工污水处理场(7700 单元)高含盐污水处理系统(A/O 生化池,中和均质池)衬塑曝气管道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本次招标将由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具体见招标文件。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包括码头库区改造、厂外管线改造、炼油工艺装置及公用工程辅助设施、化工区新建乙烯及公用工程配套设施。
化工污水处理场单元负责处理本项目原炼油区污水和新增化工区含油污水、炼油和化工区循环水排污、碱渣污水、PO/SM 废水等各装置排放的生产废水,处理后大部分污水作为中水回用,补充到厂区循环水场和除盐水站,反渗透浓盐水等高含盐污水处理达标后外排。同时,对污水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渣(污泥)进行达标处理和减量化处置。
2.2 招标范围:衬塑曝气管道,2套。详见附件相关询购文件及相关资料。部分物资须执行业主框架采购结果,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2.3 使用功能: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4 技术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5 质量要求:见询购文件及相关技术资料,满足装置技术要求。
2.6 交货地点:广西壮族自治区钦州市中国石油广西石化炼化一体化转型升级项目现场。
2.7 交货日期:2024年12月30日前完成全部交货。
2.8 标段划分:共1个标段。
2.9 返回资料时间及签订技术协议: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日内提交满足深度要求的返资条件(返资内容详见请购文件)。收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与招标方的技术负责人完成详细技术协议的签订,技术协议内容与招标文件及中标方的投标文件不得有实质性背离。
2.10 付款方式
(1)到货款:自全部设备、单证和资料(包括但不限于:保险单、保修单、装箱单、设备出厂测试记录、质量合格证和原产地证明,以及涉及该等设备安装、测试、运行等方面的技术文件、设备交工数字化资料)到达买方指定现场(如果设备系分批交付的,则应在卖方交付最后一批设备后)并经到货验收合格,且买方收到卖方提供合同总金额100%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资料齐全后3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合同总价90%的到货款(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质保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30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付合同总价10%的质保金(合同价款的支付方式包括:电汇、银行承兑汇票和商业承兑汇票等)。
2.11 质保期:设备调试合格正常运行使用 12 个月,或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检验合格后 18个月,以先到者为准。
2.12 服务要求:指导安装调试、以及开车的服务及技术培训。
2.13 最高投标限价:有,210万元,包含包含设备材料费、设计费、制造费、开车备件、专用工具(如有)、包装费、运输费、文件资料费、现场服务、指导安装、调试费、税费(13%)等一切费用。
3.1资质要求:
3.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法人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执行“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登记制度改革要求的企业,只需提供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其它类型法人须提供政府相关机构出具的登记证书扫描件。
3.1.2 投标人须为制造商,不接受代理商或贸易商投标。
3.2 业绩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