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兰考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兰考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计划投资约7377.07万元,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兰考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硕阔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兰考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
2.2招标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4-94
2.3总投资额:约7377.07万元
2.4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2个标段,EPC工程总承包标段1个,监理标段1个。
第一标段:EPC工程总承包;
2.7招标范围:
一标段:包含但不限于该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在施工期间提供相关技术服务等,以及设备材料采购、设计范围内所有内容的施工、全过程施工管理直至竣工验收、整体移交、质量缺陷责任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2.8工期要求:
第一标段:1年
2.9质量要求:
第一标段:设计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设计规范和标准;采购质量要求:设备、材料满足招标人和设计要求;施工质量要求:符合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标段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资质要求:
3.2.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设计需具有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设计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职称;设计负责人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6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3.3.2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在其他在建施工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无在建承诺书)。项目经理提供在本单位2023年3月份以来已缴纳的连续3个月的社保,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新入职不足3个月的,提供从入职次月起至今的社保证明);
3.4 本标段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除满足上述要求外,同时需具备以下条件:
3.4.1 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4.2 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4.3 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4.4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