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房山区2023年第二批城关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房山区2023年第二批城关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监理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房山区2023年第二批城关街道老旧小区综合整治项目 已由 北京市老旧小区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办公室 以 京老旧办发【2023】21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政府城关街道办事处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市区两级财政按照1:1的比例负担改造费用 。本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房山区城关街道区域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239000㎡ 工程概算(估算)投资额 5422.85 (万元)
2.3 本工程的计划工期 286 日历天
2.5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 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工程施工(包括建筑屋面工程、建筑节能工程、建筑给水工程、排水工程、建筑电气工程、智能建筑工程、室外工程等)施工过程监理。
2.6 其他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房屋建筑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 (专业、等级)工程监理资质,具有 近五年(指2019年10月20日至2024年10月20日)已竣工的投资额3700万元(含)或160000平方米(含)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监理业绩。其中,申请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 房屋建筑工程 ,具有总监理工程师任命书。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不可以 (可以或不可以)同时担任其他建设工程总监理工程师。
3.2 本工程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接受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本工程中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3.3 其他资格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