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字【2024】48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勘察设计。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高阳县于堤村村北,项目占地29.95亩,项目场地西侧为惠民街,北侧为高任二路,南侧和东侧为规划路。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为高阳县第二地表水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设计处理能力4.0万m3/d,建设内容包括水厂建设和配套管网建设,水厂建设内容包括生产用房和附属建筑总面积10833.5平方米,项目配套管网建设内容包括进水管网、配水管网和污水管网建设,其中进水管网设计从原水地至厂区,长度为2公里。投资估算:项目总投资20085.51万元。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省、市有关行业标准与规范要求。服务周期: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勘察、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等工作,后续服务至项目验收通过止。标段划分:一个标段。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他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现场进行地勘、出具勘察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施工招标时所需的图纸及后续服务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的能力。
(2)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给水工程)工程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要求:勘察负责人要求:具有国家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注册执业资格证书。设计负责人要求:具有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注册执业资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由设计负责人担任,项目负责人和勘察负责人不得互相兼任。(提供2024年度至少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费证明)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具有经审计的2023年度财务报告或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