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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30 数据编号: 6839350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阜城县水利防灾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管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阜城县水利防灾能力提升项目项目管理预招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阜城县水利防灾能力提升项目监理、项目管理已由阜城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阜城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阜城县水利防灾能力提升项目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阜发改投资审批【2024】10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阜城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申请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不足部分由地方资金配套解决,资金暂未落实(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阜城县水利局,根据《衡水市利用国债资金工程建设项目预招标暂行管理办法》(衡数政规【2024】2号)规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建设内容:清淤疏浚渠道206.282km,渠道护砌 15.397km,新建水闸15 座,改建涵桥 490 座,改建农桥 60 座,管道工程 15.176km,新建扬水点及配套设施 500 座,坑塘整治8座。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期满止(工程质量缺陷责任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算起);
2.2招标范围:本工程项目管理服务,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内容:工程施工管理、监理管理、合同管理、进度控制管理、投资控制管理、质量管理、安全管理、其他现场管理、工程款支付管理及整理汇编有关项目资料、信息与档案管理、项目验收及缺陷责任期管理、完工结算审计管理、保修期管理等,配合本项目的审计与稽查和结(决)算,提供法务咨询、平行检测、全过程审计等服务及委托方安排的与本工程有关的其它工作。项目管理服务要求合同管理、投资管理、进度管理、现场管理、参建单位管理、验收管理以及质量、计划、安全、信息、沟通、风险、人力资源等管理与协调等职责范围内的所有工作,如:
(1)根据合同约定,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各项合同的洽谈与签订工作,对所签订的合同实行全过程管理。
(2)组织项目实施,抓好项目建设管理,对建设工期、施工质量、安全生产和资金管理等负责,依法承担项目建设单位的质量责任和安全生产责任。
(3)组织编报项目年度实施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并定期向委托方报送工程进度、质量、安全以及资金使用等情况。
(4)配合做好上级有关部门(单位)的稽察、检查、审计等工作。
(5)按照验收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分部工程、单位工程、合同工程验收;组织参建单位做好项目阶段验收、专项验收、竣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按照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相关规定,编报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竣工验收后及时办理资产移交和竣工财务决算审批手续。
(6)与完成项目建设相配套的服务。
(7)负责在保修期内组织、协调相关单位做好保修维修工作。
(8)协调项目水、电、路、气、通讯等与现有基础设施的接驳,配合做好项目的土地房屋征收协调工作。
(9)配合委托方做好开工手续等工作。
(10)项目管理相关的其他事宜。本项目划分1个标段进行招标。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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