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家具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家具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项目概况:根据集团的统一安排,公司本部将搬至唐家桥综合楼,现将采购一批办公家具。
2.2供货清单:采购明细详见比选文件第五章《豪洋水务办公家具采购需求清单》,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送货数量结算。
2.3送货地点:重庆市江北区华新村唐家桥综合楼12、13楼。
2.4供货有效期:45日历天,中标人应根据比选人书面通知的送货时间,将货物运送至比选人指定的供货现场,并完成安装。如货物生产完成后至提货前,中标人应备有通风采光场地用于临时存放,以便充分散发家具异味。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设立的,并在中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单位企业(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2投标人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金额不低于20万元的办公家具采购及安装业绩至少一个,提供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及不低于合同金额50%的发票复印件(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尾页、签章页、主要商务条款页,应能清晰看出合同主体、签订时间、名称、数量、价格等关键信息,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
3.3具有IS0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IS0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具有有效的CEC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提供相关证明复印件);
3.4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关联关系指:存在投标人之间存在管理、参股或控股关系),否则均按废标处理;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5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原件);
3.6家具全部交付后,比选人有权对交付家具进行抽检,抽检检验报告应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所有的检测内容,若产品质量不满足技术要求或检验结果未达到投标文件中所响应条件和采购合同要求,则视为相关成品不合格,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包含但不限于成本、包装、运输、检验检测、装卸、税金等全部费用,比选人有权单方解除/终止合同,并追究其违约责任(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