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0-30 数据编号: 6842662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 已由 安平县行政审批局 以 安审批投资【 2024 】 85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建设资金来自 县财政多方筹集解决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 人为 安平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 总承包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为县城新建排涝管网工程项目 EPC总承包, 建设内容为新建 d2000 雨水管网(安平县团结河至程干村北),长度约为 8771m,新建雨水泵站一座,用以提升排涝能力 。
2.1.2建设地点: 河北省衡水市安平县团结河至程干村北 。
2.2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标段 。
2.3工期: 总工期:签订合同后 365日历天全部完工,其中设计周期:签订合同后 60日历天,施工工期:305日历天。
2.4质量标准:
①设计质量标准: 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符合国家和地方现行设计规范要求 。
②施工质量标准: 合格 。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 设备 采购 -施工总承包模式发包。包括但不限于本项目的设计、 设备 采购、施工、缺陷责任、移交及保修等内容。具体范围详见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发包人要求等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企业资质要求: 设计资质: 须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市政行业 ( 排水工程 ) 专业甲级 及以上资质 与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具备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 的 工程设计 综合资质甲级 ;施工资质: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3.3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 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 ;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