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滨海湾海岛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公告
工程招标公告
公告时间:2024年10月31日至 2024年11月20日
投资项目代码:2410-441900-99-01-736615
工程编码(标段编码):E4419000748008815001001
招标编号:BHCWQC12401126
投资项目名称:东莞市滨海湾海岛水质净化厂工程
招标项目名称:东莞市滨海湾海岛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工程(标段)名称:东莞市滨海湾海岛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公告性质:正常公告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地点:滨海湾新区武山沙社区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资金来源构成:企业自筹100%
投资金额:404774900元
招标范围及规模:本项目设计规模为5万m3/d,近期设备规模为2.5万m3/d,总变化系数Kz=1.58,占地约24250平方米(合36.38亩),工程建筑面积为6035.6平方米,采用半地下式(单层覆盖)建设形式。设计出水水质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918-2002)一级A标准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的一级标准中的较严值(其中总氮要求≤10mg/L),最终执行排放标准以环评或主管部门批复文件为准。本项目出厂污泥含水率需降至60%以下。
招标内容:东莞市滨海湾海岛水质净化厂工程勘察设计,包括但不限于:
(一)工程勘察,对拟建厂区、周边区域进行工程勘察(含岩土工程勘察、测量、物探、补勘等)以及对用地红线测量,包括苗木的数量和品种清点确认、进水管道线路、尾水排放管道以及接驳井范围的岩土勘察及物探、勘察工作过程中必要的开荒、占道许可、挖掘许可、临时围蔽、控制点及苗木补偿(指勘察工作期间造成损坏的)等第三方协调,投标人在开展勘察作业前应主动到相关部门办理开工审批手续,同时在勘察过程中涉及与相关部门、街道、村、社区等单位协调的,招标人予以适当配合,由此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必要时根据实际情况增加氡浓度检测、剪切波检测等内容。另中标人还需办理勘察报告备案,并协助招标人办理各阶段政府方面立项、审批等手续,并在规定期限内提供相关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