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
污水管网部分招标公告
新干县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部分已经干发改招标核字[2024]60号核准,现将该工程有关招标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单位:新干县城市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二、工程名称:新干县赣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污水管网部分
三、工程地点:新干县溧江镇溧江河段
四、本项目主要内容为:
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新建沿江人口密集区庄里村、皮家村、溧江中学、溧江圩镇污水管网约6千米,污水处理终端4座(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五、资金来源: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
六、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七、本项目投资:约1223.93万元
八、招标范围:施工图纸所含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九、对投标人资质要求(因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系统开标,无需现场提交原件只需将以下要求的原件扫描件放入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1、投标企业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拟派建造师的资质要求:拟派建造师必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不含临时建造师证书)、本人B类安全生产考核证和有效身份证。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文件规定,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
3、“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需提供有效岗位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专职安全员需提供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其中施工员、质量员专业须为市政专业。
4、拟派建造师、委托代理人及“三大员”(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需提供系本单位职工的社保证明(个人社保缴费证书或由企业注册所在地加盖社保局业务章的社保证明,含姓名、社保查询号或身份证号等),社保证明的时限为连续6个月(指开标前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
5、委托代理人:本项目只能有一个委托代理人,如委托代理人为本项目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的变更时间为准;如委托代理人非建造师或“三大员”其中一员,社保因工作单位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劳动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委托代理人需将法人授权委托书、本人身份证、劳动合同(委托代理人为拟派建造师或“三大员”的不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材料原件扫描制作到投标文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