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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31 数据编号: 685408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四川服务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招标公告

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补充医疗保险项目。
2.2招标编号:BRR23-ZB2-ZB-008-006。
2.3项目概况:为提高中核四川环保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员工医疗负担,在已建立基本医疗保险的基础上,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建立员工补充医疗综合保险。
2.4招标内容:受托人按委托人要求,在广元市、成都市新都区为委托人员工(总人数约1846人)提供包括门诊补充医疗保险、住院补充医疗保险和重特大疾病补充医疗保险等保险赔付及相关服务,并按委托人要求于每季度、每年末提供该服务期内员工补充医疗保险理赔情况,具体服务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5服务地点:四川省成都市、广元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服务期限:三年,合同(协议)由发包人与委托人按照保险年度逐年签订。
2.7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相关标准,满足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
3.2投标人应持有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发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具有在中国境内承保本项目相应险种的资格(若以分公司名义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总公司出具的授权书)。
3.3投标人近3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1项团体保险(至少500人)服务业绩(应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材料)。
3.4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5投标人应提供自2024年2月1日以来已缴存的至少三个月的社会保险缴存单据(完税凭证)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单据或证明上应有社保机构或代收机构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6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不存在重大违法记录等违法行为,严格遵守国家及招标人相关保密管理规定,提供投标人承诺书(应提供承诺书)。
3.7投标人应在四川省内设有承保机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8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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