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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0-31 数据编号: 6854230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特别提示:各投标人,为规范我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开展,打造健康有序的招标投标市场环境,我市正全面推进“实名制投标”工作。“实名制投标”是指在上传投标文件、开标、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等环节对投标联系人或法定代表人、拟任项目负责人进行实名身份认证。请投标人及时做好安徽省公共资源交易市场主体库中相关人员信息的更新、维护等工作。如发现围标串标、借用资质投标等情形,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招标条件
1.1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监理
1.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1.3批文名称及编号:宁国经开区管委会项目备案表,宁开发项[2023]93号
1.4
招标人:宁国市众益水务有限公司
1.5资金来源:国有企业
1.6项目出资比例:100%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安徽省宁国经济技术开发区工业污水处理提升工程EPCF项目监理
2.2招标项目编号:NGS-GC-GK-2024603
2.3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4招标项目标段编号:NGS-GC-GK-2024603001
2.5建设地点:宁国市
2.6建设规模:项目位于梅林路与兴宁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79088平方米,约合118亩,规划总规模10万吨/天,本次设计规模5万吨/天,污水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TN除外),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
2.7监理服务期限:工程施工前期工作开始至项目缺陷责任期结束止全过程项目监理服务(约1030日历天)。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T50319-2013及招标文件要求;
2.8招标范围:项目位于梅林路与兴宁交口西北侧,占地面积79088平方米,约合118亩,规划总规模10万吨/天,本次设计规模5万吨/天,污水厂出水主要污染物指标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的IV类水标准(TN除外),其余污染物指标执行《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A标准。项目建设总投资约3.6亿元,本次服务包含项目所需所有工程监理服务;
2.9项目类别:监理
2.10项目控制价:2,200,000.00元
2.11其他:
1、投标人可通过电子系统对招标文件提出异议(质疑),为保证异议(质疑)的及时处理,请异议(质疑)人在发出异议(质疑)后及时与招标人或代理机构电话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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