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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标招标文件正文.doc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永发改投资字〔2024〕59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永丰县石马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永丰县石马镇2024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2.2 建设地点:永丰县石马镇。
2.3 招标规模:本项目总投资约1208.01万元,一标段约710.25万元,二标段约497.76万元。
2.4招标范围及内容:1.田块整治工程;2.灌溉与排水工程;3.田间道路工程;4.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5.农田输配电工程;6.标识标志牌;7.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布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计划工期:2024年12月1日开工,2025年3月31日完工(主体工程2025年3月31日完工,附属工程不影响农民春耕2025年4月30日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6 标段划分:划分2个标段,
2.7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与评定合格及以上等级。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有效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和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高级工程师等3个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赣人发〔2005〕11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技术职称无效);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有效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
(5)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6个月(不含开标当月)及以上的本企业社保缴纳证明。
(6)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7)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能为在建项目的建造师。投标人拟投入建造师有在建项目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建造师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 6 个月以前办理的,否则按有在建项目的建造师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