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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4 数据编号: 687856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河北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已由高阳县行政审批局以高阳审批审字【2024】2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财政资金及地方财政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高阳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工程名称:高阳县2024年农村人居环境提升生活污水治理项目 建设地点:高阳县小王果庄镇于堤村、傅家营村,邢家南镇路台营村,庞口镇西柳村、陈家庄村,西演镇东绪口村等6个行政村。 建设规模及内容:对项目村庄建设约2332套一体化生物净化槽(单套处理能力0.3m3/d)并配套支管路连接、配套物联网监控系统建设。 工期:2026年3月31日前完工。 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全部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出具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报告(2024年以后新成立的企业需要提供基本账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银行基本账户证明材料)。
3.1.3信誉要求: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1.4其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招标,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2)其他说明:根据“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双盲”评审实施方案》的通知(冀财采〔2023〕14号)”的文件要求,本项目全面实施“双盲”评审。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11-05 09:00至2024-11-11 17: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和招标通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同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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