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连云港市货物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项目消耗品(油品)采购(一年期)项目-招标公告
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项目
消耗品(油品)采购(一年期)项目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连云港碱渣项目消耗品(油品)采购(一年期)项目,招标人为中核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连云港碱渣项目收到生态环境来文《关于委托采购现场液压油的通知》(LYG-CEEC-2024-053,附件1),要求环保工程采购压滤机、一体化泵站等设备的一年期维保消耗品油料。另外根据运营总包合同职责及工作内容,为保障连云港碱渣治理项目现场调试生产运行工作的顺利开展,项目需采购01、02工艺调试、生产运行及设备维保一年期所需的消耗品(油品)物资(附件2中润滑油、齿轮油、机油)。以上油品均需根据现场使用需求分批采购进场。
2.2 招标范围:项目需采购01、02工艺调试、生产运行及设备维保一年期所需的消耗品(油品),具体包括不同规格型号的液压油、润滑油、齿轮油、机空压油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技术规格书”。
2.3 交货期:计划到货时间为2024年12月10日,具体开始供货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交货地点:连云港,招标人指定地点。
2.5质量标准:满足国家法规或行业标准及招标文件要求。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液压油及润滑油累计供应量应不低于100万升(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3.3投标人应具有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近三年(2021年度至2023年度)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要求年份的,可提供成立至今的财务报表)。
3.3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3.4不同投标人在中国核工业集团有限公司电子采购平台参与项目(报名)、下载文件、上传文件(报价)环节中出现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情况的(同一环节或不同环节硬件特征码或MAC地址异常一致);参与项目(报名)环节供应商联系电话(手机)或邮箱异常一致情况的;如查实有串标围标行为或不能提供合理的理由和有效证明,我方有权拒绝本次采购活动,情节严重的,有权按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将供应商列入灰名单或黑名单管理。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