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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7 数据编号: 690094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广东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明远高中垃圾房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参照国家和深圳市有关招标采购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中国远东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的委托发布公告,欢迎有相应资质和能力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一、项目概况
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明远高中垃圾房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登录“远东招标采购交易网(www.szyd11.com)”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4年11月19日下午14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0722-2024FE2294SZF-1
2.项目名称:深圳市第二实验学校明远高中垃圾房招标项目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4.最高限价: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5.采购需求:1.场地清理;2.垃圾房设计和建设(具备洗手池、除臭消毒喷雾装置、要求采光通风好);具体详见用户需求书。
6.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天(日历日)内完工。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注册登记的机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登记证明文件复印件;分支机构投标须提供总公司(总所)出具的愿为其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行为以及履约等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承诺函,且同一家总公司(总所)若有两家或两家以上的分支机构,总公司(总所)只能授权一家参与投标);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我单位及法定代表人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近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无行贿犯罪记录;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于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因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规定而受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红色警示并正在红色警示期间的情况(由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深圳信用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开标当日的查询信息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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