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马鞍山市长江流域博望区石臼湖入湖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城市排涝通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编号:皖E0-18-2024-0517
二、项目名称:长江流域博望区石臼湖入湖河道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及城市排涝通道整治提升(一期)工程EPC工程总承包项目
三、项目实施地点:马鞍山市博望区
四、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马鞍山市博望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五、项目实施主体(招标人)地址:马鞍山市博望区新314省道与永新路交叉口
六、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七、项目概况、投资规模: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主要对博望河、高潮河、小溪港及相关沿线支流、坑塘进行治理,涉及的总水域面积约78.55万平方米。
(1)生态补水工程:对博望河、高潮河以及小溪港等入湖支流新建补水管网约5.15千米(最大管径为0.6米),新建补水泵站2处(日处理量为2万吨),更换补水泵站1座,新建橡胶坝1座。
(2)水生态修复工程:对博望河、高潮河、小溪港等入湖支流进行水生态修复,修复水域面积约59.7万平方米,水生植物种植面积约26.25万平方米。
(3)生态净化湿地工程:建设1处尾水净化湿地和2处河口生态湿地,湿地建设总面积约18.84万平方米。
(4)对博望河、高潮河、小溪港三条河流及相关沿线支流、坑塘进行全线清淤、部分河段护岸修复与重建、人行便道新建、排涝闸新建、公园景观局部修补等,排涝通道整治合计长度约18千米。
(5)相关配套工程:主要包括部分景观、亮化、道路、栈道、站房等基础配套设施。
具体详见“初步设计”。
2、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马鞍山市博望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博发改函(2024)434号、博发改函(2024)278号),项目统一代码:2309-340506-04-01-407158、2404-340506-04-05-522792。
3、投资规模:本项目概算总投资为13019.90万元。
4、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达到国家及地方相应现行规范要求,且应通过相应部门的审查。
采购质量:达到国家合格质量标准及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
施工质量:达到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且应通过招标人组织的验收及相应部门的备案。
5、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由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组成。
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为11249.65万元。
其中:
工程设计费用(含勘察、测绘、物探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220万元。
工程施工费用(含设备材料采购安装等,下同)最高投标限价为11029.65万元。
八、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九、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4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并配合招标人完成施工图审查工作;施工图审查完成后680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及采购安装。合计总工期720日历天。(图纸审查工期不在上述工期内)
十、投标人资质、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设计资质和施工资质要求:
(1)设计资质:须具备以下要求之一: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②工程市政行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市政行业(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专业设计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