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宜春市奉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澡下镇)
奉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澡下镇)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奉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澡下镇)已由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奉新县澡下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澡下镇富溪村、澡下村、龙溪村。
2.2 招标规模:总投资约475.58万元。
2.3 计划工期:工期110日历天,2024年12月11日-2025年3月30日。
2.4招标范围及内容:奉新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澡下镇)包括改造提升建设任务和新增建设任务。澡下镇富溪村新增建设123.3亩、改造提升613.77亩,澡下村新增建设250.47亩,龙溪村新增建设523.13亩、改造提升315.97亩。主要包括田块整治工程、农田地力提升工程、田间道路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护工程、农田输配电工程及其它工程等(具体以招标人发放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标段划分:1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达到现行工程验收规程要求的合格或以上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不含临时)和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对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是否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的认定,可以由其他工程项目的行政主管部门出具意见,也可以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调查核实并出具认定意见。
(7)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当出具其法定代表人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不直接参加招投标活动的,应委托拟投入的项目建造师担任投标单位的授权委托人,并出具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