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院膜过程强化分离撬等4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天津院膜过程强化分离撬等4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天津院膜过程强化分离撬等4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工程项目名称
天津院膜过程强化分离撬等4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项目概况
本次采购的膜过程强化分离橇是用于海上热采水处理系统或精细水处理注水系统,用于高压蒸气锅炉水处理系统。
项目所在地
天津市/市辖区/滨海新区
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异议投诉
异议投诉应在中国海油供应链数字化平台提交
发布媒介
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供应链数字化平台,,中国海洋石油集团有限公司采办业务管理与交易系统
标段信息
1. 天津院膜过程强化分离撬等4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标段
标段(包)编号
24-CNCCC-HW-GK-7846/01
发标日期
2024年11月13日
主要技术规格
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1m3/h)、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324m3/h)、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380m3/h)、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540m3/h)等。
交货期/服务期/完工期
合同签订后,根据采购订单下达后6个月内。
交货数量
本次拟采购拟采购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1m3/h)、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324m3/h)、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380m3/h)、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处理量540m3/h)各1件,需投标人根据技术要求提供膜过程强化分离橇块,并按买方要求完成膜过程强化分离橇的设备组装成橇、运输、调试、培训、膜组件中膜管安装等相关服务,现场服务地点由买方指定。
招标范围
天津院膜过程强化分离撬等4项采购专有化协议
出资比例
招标人100%
生产能力
满足项目需求
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1)投标人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组织机构代码证或证照合一的营业执照,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投标人为事业单位的,应具有合法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3)投标人为分公司的,提供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和上级法人单位授权书(授权该分公司投标),认可该分公司和上级法人单位的资质、资格和业绩,不认可同一上级法人单位的其它分公司的资质、资格和业绩,投标时需提供原件扫描件(原件备查)。分公司与上级法人单位只可一家参与投标,同时参与投标的,投标均无效。
3.2业绩要求:(开标环节需信息公开):1)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署时间为准),投标人应具有至少1个合同的膜分离装置橇或过滤分离装置橇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的制造商必须是投标人),并提供相应业绩证明文件。
2)投标人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包括:1)销售合同复印件和2)到货验收材料。投标人所提交的业绩证明文件必须至少体现以下内容:合同签署时间、制造商名称、货物名称及到货验收材料(到货验收单或调试验收报告或其他可以证明合同项下货物已经到货验收的有效证明材料)。若业绩合同为年度协议,除提供年度协议外还应至少提供1个已完成订单,要求订单编号或者内容要与年度协议相关联,并提供订单相应的到货验收材料。同1个年度协议提供1个及以上订单的均算为1个有效业绩。
3)未提供业绩证明文件或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无法认定上述业绩要求的,视为无效业绩。
4)业绩资料原件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