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市裕安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六安市裕安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已由 六安市裕安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以关于六安市裕安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裕发改审批〔2023〕410号) 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六安市裕安区重点工程建设管理处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六安市裕安区排水防涝能力提升项目勘察设计,位于六安市裕安区,项目主要内容:1.市政道路新建排水管网DN300-2000约108.9公里,配套雨水口、检查井等;2.小区内新建改建雨水管网DN300-800共45.2公里,配套雨水口、检查井等;3.增设龙湖、城南等排涝站8座,更新改造河口、鼓楼街道等泵站7座。工程估算投资约39700万元。
2.1.1本项目勘察设计最高限价为330.96万元。
2.2 设计周期:25日历天,签订合同之日起18天内提交初设、相关附件、投资概算和相关专题,初设批准之日起7天内提交完整施工图,服务期为自接到中标通知书之日起至本项目竣工验收及评价等工作结束之日止。
2.3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地质勘探、勘察测绘、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概算编制)、招标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技术文件编制、技术交底、施工配合、竣工验收、审计等全程跟踪服务;所有设计均须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审查(具体以实际需求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 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条件:
(1)同时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2)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具备工程勘察资质(工程测量)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资质(岩土工程勘察或水文地质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近5年(2019年11月以初设批复时间为准)承担过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单项合同金额(指勘察设计费用)200万元及以上或单项工程总投资23000万元及以上的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勘察(测)设计项目。
(4)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当具备水利工程或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职称。须提供项目负责人在投标单位近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
注:①近半年指自开标时间所在月份(含当月)往前追溯六个月;②截止开标时间,企业成立或新增本专业资质时间不足3个月的,社保须于企业成立之月或资质核准之月起缴纳且不少于1个月;③退休人员符合执业年限要求的须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退休证明、劳务合同、意外伤害保险参保缴费材料原件扫描件。
(5)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设计能力。
3.2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牵头方)数量不得超过 2 家;牵头单位应为设计方。
(2)联合体各方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方和成员方的主要
权利和义务、职责与分工。
(3)项目负责人及其他岗位人员须由联合体各方自行拟派;联合体各方的企业业绩、企业奖项
可以共享。
(4) 由联合体牵头方获取招标文件、投标和递交投标保证金,并负责处理联合体投标过程中
相关事宜。
(5)独立投标的不得再与其他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不能分别与不同的
企业分别签署协议组成不同的联合体投标即只能组成一次。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 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 个标段。
3.4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