溆浦县斜溪坑水库数字孪生及标准化管理工程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溆浦县斜溪坑水库数字孪生及标准化管理工程,招标人为溆浦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本级财政资金和中央资金(资金来源)。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溆浦县斜溪坑水库数字孪生及标准化管理工程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溆浦县斜溪坑水库,溆浦县卢峰镇杨家仁村。斜溪坑水库是一座以抗旱应急供水为主、兼顾常规供水和灌溉等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利工程,埋石混凝土重力坝,大坝最大坝高49米,坝顶长149.8米,正常蓄水位244.00米,正常库容160.3万立方米,总库容184.30万立方米,设计灌溉面积8886亩,供水人口9332人,设计年供水量308.8万立方米。枢纽工程包括大坝、坝顶溢洪道、坝内取水管、冲沙底孔等建筑物。招标编号HNKS2024(GC)-054。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主要包括斜溪坑水库标准化和数字孪生项目的实施工作。具体包含:
(1)结合斜溪坑水库工程管理现状及工程实际情况,编制水库标准化和数字孪生实施方案;
(2)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水库标准化创建申报以及标准化管理提升工作;
(3)根据批准的实施方案进行基础设施、数字底板、模型平台、业务场景的建设,实现具备四预功能的水库数字孪生平台。
2.3 交货期:90 日历天。
2.4 交货地点及方式:所有设备安装完毕、完工验收后移交, 移交时需要履行相关手
续,提供与省级监测平台对接通过书面证明以及其他佐证资料。
2.5 其它: 本项目中遥测终端机信息编码与传输协议应符合《湖南省小型水库雨水情测报和大坝安全监测数据接入规则》的规定, 并通过省级监测平台数据接收测试。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响应招标、参与投标竞争的法人或者其它组织,并投标人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2 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3 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 财产被接 管、破产状态, 无不良履约记录。财务状况良好, 具有足够的流动资金来承担本合同项目的制造、供货、安装、施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