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已由海兴县发展改革和科学技术局以关于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海发科字[2023]14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兴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2.1.1项目名称:海兴县污水管网提升改造及配套设施工程(施工)2.1.2建设地点:海兴县城区2.1.3工程规模:主要包括铺设DN400-DN800污水管15442米,管材为HDPE及钢筋混凝土管,其中改建污水管4145米,新建污水管11297米,配套各类井等设施;铺设D300-D1500钢筋混凝土雨水管10029米,配套各类井等设施;改造提升污水泵站4座;路面破除恢复面积13220.4平方米,人行道破除恢复面积33264.8平方米,绿化破除恢复面积3733.2平方米。具体范围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为准。
2.1.4计划工期:合同签订后至2026年9月完工2.1.5标段划分:1个2.1.6质量要求:合格,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验收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2.1.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2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乙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