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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18 数据编号: 697372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北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已由唐山市行政审批局以唐审投资核字【2024】35号(项目代码:2409-130290-89-01-941191)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商业贷款,项目出资比例为企业自筹占比22.12%,贷款占比77.88%,招标人为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项目名称: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污水处理厂设备更新改造项目EPC工程总承包工程地点:唐山市丰润区、曹妃甸区、古冶区、滦南县、玉田县的6座污水处理厂厂区内。建设规模:对唐山城市排水有限公司下属子公司运营管理的6座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更新改造,优化污水处理工艺,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更新设备及系统608台(套)及配套建设相关基础设施。建设内容:详见公告附件或招标文件。工期:365日历天,其中设计周期30日历天,施工工期335日历天。
2.2招标范围:
(1)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图纸变更技术把关、配合完成审核竣工图且施工图纸须达到工程验收要求等相关服务;
(2)审查合格后的施工图范围内所有工程施工及所用材料设备采购(含施工的材料、设备等)、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移交,完成并配合工程结算、工程保修等工作;
(3)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现有任何漏项和短缺,确定是承包范围中应该有的,均应由中标人负责提供,按招标人要求时间将所需项目补充完整,且不增加招标人费用;
(4)本项目按经批准的建安工程费进行限额设计施工,根据招标人要求和限额进行设计、组织项目实施,对于超限额情况,由中标人自行承担费用并完善项目,招标人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2.3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下资质:①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行业工程设计排水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②施工资质: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1.2其他主要人员要求:①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资格;②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备市政公用工程壹级注册建造师有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且不得有执业信用不良行为记录或不良行为记录修复;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拟派驻本工程的项目经理不得更换;③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同项目经理资格标准,可由项目经理兼任。
3.1.3业绩要求:①投标人业绩: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污水处理厂工程(或污水处理站)业绩。【a、投标人如果独立投标,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以牵头人名义)或同时提供设计+施工业绩;b、若为联合体投标,设计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设计方)或设计业绩、施工单位须提供工程总承包业绩(独立或联合体施工方)或施工业绩。】②项目经理业绩: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设计项目负责人、施工项目负责人或者项目总监理工程师,至少具备一项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业绩,业绩指:近三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的污水处理厂(或污水处理站)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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