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永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永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商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CTZX-202411137)
项目所在地区: 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一、招标条件
本 永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商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自筹资金,招标人为 咸宁创业水务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 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永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商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包):(E1200005152008946)永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商采购项目
该标段(包)中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 tchina.gov .cn)、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公告挂网之日起查询结果为准或采用信用承诺制);3、本采购项目是对永安污水处理厂厂区构、建筑物及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服务商采购服务进行采购,采购人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人必须于2024年12月 10日前进行现场查勘,确认现场情况以及项目实施过程中可能涉及到的安全及其他相关问题,并在投标文件中附现场踏勘照片,否则为无效报价;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服务商须具备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2.拟派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目前未在其他项目上任职或虽在其他项目上任职但本项目中标后能够从该项目撤离。
5、企业关联性: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从国家企业信用信息查询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打印的本单位的股东及出资信息页面截图,截图应清晰并加盖公章。
本项目不允许 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4年11月18日08时30分 --- 2024年11月22日17时30分
获取方式: 详见
七、其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 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 详见
七、其他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 2024年12月10日09时3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