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宣恩县贡水河黄河沟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宣恩县贡水河黄河沟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电子交易数据汇聚平台(网址:https://czt.hubei.gov.cn/zchj/user)或供应商客户端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02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BTXXE-ZFCG-2024043
2、采购计划备案号:422825-2024-01327
3、项目名称:宣恩县贡水河黄河沟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工程质量检测服务采购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5、预算金额:79.000000(万元)
6、最高限价:79.000000(万元)
7、采购需求:
为宣恩县贡水河黄河沟片区生态综合治理工程(二期)EPC工程总承包提供第三方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包括见证取样以及与本工程相关的工程质量检测工作。
8、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结算工作完成为止
9、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10、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11、本项目(是/否)接受合同分包:是
12、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是
13、面向中小微企业的类型为:中小微企业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政策,不接受大型企业投标。供应商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大型企业及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企业其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和市场监管行政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资质(CMA 证书);
(2)供应商在项目所在地具有固定的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没有固定检测实验场地和检测设备的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文件中须承诺:成交合同签订后必须30日内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固定的检测实验室和检测设备并取得相关部门验收认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