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 2024-11-20 | 数据编号: 6998075 |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
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大港油田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线路起点为板一联合站,终点为荒地排河北大堤(国家地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天地图),整改段线路长度为约6.32km,管径为D529、设计压力2.5MPa,同时在板一联合站内新建天然气发球筒及配套设施。本工程主要设计内容包括: 线路、站场2部分:详见0版施工图。(1)线路部分:新建D529管道约6.32km等。(2)站场部分:新建天然气发球筒1具等。(3)线路及站场配套工艺、配管、消防、电气、通信、仪表、防腐、机制、道路、结构等工程。实际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具体以招标方提供的0版施工图纸为准,按照工程量清单明细编制具体投标内容和报价。工程为包工部分包料(物资设备分为甲供及乙供,招标方提供甲供物资清单详见工程量清单,按照规范需要检验的甲供物资由投标方配合送检,检测费用由招标方承担)。
2.3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开工(以开工报告为准),自开工之日起5个月内完成本项目主体工程线路及站场(除与现有运行管道停气连头、旧管道处置等)工作量,自开工之日起10个月内完成管道试运投产,整体项目至2026年12月31日前竣工。本项目汛期不施工(具体以滨海新区政府发布的上下汛时间为准)。
2.4 质量要求:按照国家及行业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验收合格;招标方负责土地权属方、政府部门协调,其余地方协调均由投标方完成。
2.5招标范围: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施工。完成工程量清单明细编制内容的施工工程量并完成竣工结算审核。详见附件《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 电气仪表通信(清单)》、《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土建清单)》、《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工艺部分)清单》、《大港油田公司基建工程计价依据(2023版)的通知》、《附件:大港油田公司基建工程计价依据(2023版)》。
2.6 最高限价:投标方按照工程量清单所报价格不能高于招标控制价。1070.228882万元(不含税)。
2.7 技术要求:①技术要求根据“板低集气管道板一联合站-荒地排河段安全隐患治理工程”项目0版施工图纸等资料,技术要求应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规范,包含但不限于“附件:技术要求”的内容。②项目经理在项目施工现场时间不得低于70%,安全人员项目全程在施工现场且关键作业、危险作业必须在场。投标单位提供承诺书。
3.1 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投标人需具备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投标人为企业(包括合伙企业)、个体工商户的提供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三证”合一或“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
3.2资质要求:①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②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资质;③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固定式压力容器安装D类及以上资质;④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⑤投标人应为中国石油工程建设管理平台中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准入承包商,且准入状态为正常。
3.3人员要求:①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证)(以注册证书为准)。②安全员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证)。项目管理机构必须配备项目经理、安全员,提供的资格证书单位名称与投标方名称一致。
3.4业绩要求:提供自2020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已竣工的油气输送管道施工总承包业绩(须同时提供合同复印件、竣工报告和发票等相关证明材料,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至少包含关键页、金额页及签字盖章页)(业绩金额以结算发票金额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