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 已由 张家口市桥东区数据和政务服务局 以 张东行审招核字【2024】16号进行核准,以张东行审政字【2024】4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 ,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张家口市桥东区交通运输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招标编号:ST-2024ZB-004-2 2.1.2工程名称:张家口市主城区排水防涝及配套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东沙河段河道清淤及维修项目监理 2.1.3建设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1.4计划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60日内完工。 2.1.5监理服务期限:自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全过程监理。
2.2招标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要求范围内全部施工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1.2总监理工程师的资格要求: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
3.1.3财务要求:具有202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或由基本户开户银行2024年11月1日后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1.4信誉要求:投标单位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系统中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不得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投标文件中无需附相关查询截图,以开标现场查询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