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晋中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140700082700386600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昔阳县
一、招标条件
本 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招标项目编号:e1407000827003866001),已由昔阳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以2411-140724-89-05-755195批准建设,项目资金来源为 企业自筹招标人为 山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项目概况:
(1)新建挡水设施1座,坝体高程1080.00m,坝顶宽6m,长107m。放水建筑物(涵管dn1200)布置在坝体右岸。
(2)坝基帷幕灌浆2327m。
(3)坝体高压旋喷灌浆1800m。
(4)新建控制阀井1座。项目总投资1717.290万元。
2.2建设地址:山西省晋中市昔阳县乐平镇崇家岭村。
2.3计划工期:180 天(其中设计周期30天,施工工期 150 天)。
2.4质量要求:2.4.1设计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的合格标准;2.4.2施工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5招标范围:2.5.1本次招标为工程总承包,总承包人根据发包人要求完成该项目设计、预算及后续相关服务、施工、采购、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直至竣工验收合格;2.5.2总承包人对承包项目的质量、安全、进度、投资全面管控和负责;协助办理施工图审查、预算审核、及与本工程项目相关的其它工作直至通过验收。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标段。
2.7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昔阳县崇家岭牧云滑雪度假区一期滑雪场配套提水工程蓄水设施项目epc工程总承包
3.1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相应的项目管理体系和项目管理能力、财务和风险承担能力。
3.2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下列资质条件:
(1)设计方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