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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5 数据编号: 7031852 所属类别: 招标补疑

贵州贵阳市南明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澄清公告

 
关于“贵阳市南明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的澄清说明
 
各潜在投标人:
    我公司代理的“贵阳市南明区城市燃气老化管道和设施更新改造项目设计施工设备采购(EPC)总承包”项目,现对以下内容进行澄清修改:
1、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安装公用管道安装(即GB1)),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更正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同时具备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行业(城镇燃气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压力管道设计公用管道(GB1)资质;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和公用管道安装(GB1)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2、招标文件-综合评估法-商务部分-项目管理机构-设计人员配备-给水排水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 资格得1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备注:注册证的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或提供劳动合同的扫描件或缴纳养老保险的扫描件。更正为:动力专业负责人: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动力)资格得1分,同时具备工程师职称的得0.5分;同时具备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得1分,本项满分2分。
备注:注册证的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不一致或未注明单位的,由发证单位出具正在变更的证明,否则视为非本单位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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