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石家庄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已由 晋州市行政审批局以晋州市行政审批局关于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晋行审投资〔2024〕10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付,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晋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①项目名称:晋州市全域雨污管网提升改造项目勘察 ②建设地点:晋州市城区。 ③建设内容及规模:本项目共计敷设雨水管道9489米、敷设污水管道6356米、敷设给水管道5409米及恢复工程;敷设排水压力管道11714米;增设一体化泵站3座;小街巷雨污改造及路面恢复、路灯、电动自行车充电桩工程;管道清淤214.33公里,清淤量50159立方米;顶管工程、交叉路口雨污改造等其他附属工程。 ④勘察服务期限:签订勘察合同后60日内提交勘察成果资料。 ⑤质量标准:合格。 ⑥标段划分:1个标段。
2.2招标范围:本工程的详细勘察及相关服务,包括施工图阶段的勘测、技术试验、后期资料、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验收服务等有关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勘察能力; 3.1.2信誉要求:未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从涉黑涉恶线索入手,聚焦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重点围绕7个方面开展:
(一)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设置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或招标人以任何方式规避招标;
(二)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以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的手段谋取中标;
(三)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挂靠、借用资质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四)投标人以暴力手段胁迫其他潜在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胁迫中标人放弃中标,强揽工程;
(五)投标人恶意举报投诉中标人或其他潜在投标人,干扰招标投标正常秩序;
(六)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转让给他人,以及将中标项目违法分包给他人;
(七)党政机关、行业协(学)会等单位领导干部或工作人员利用职权或者职务上的影响干预招标投标活动。 3.1.3其他要求:①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违反本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②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特别提醒:本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投标形式,1、参加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的各方主体,登录石家庄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110.249.147.67/G2/),按照“主体注册操作手册”进行相关信息注册、上传有关附件(已完成注册的无需再次注册),完成注册后绑定CA数字证书,方可进行电子开、评标(CA证书业务咨询: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北省)CA证书业务办理http://publicservice.hebpr.gov.cn:818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