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 已由 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盐城建工环境水务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该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范围: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项目设备采购及安装,主要包含但不限于:货物的采购、供应、运输(运送至工地现场)、装卸(卸至招标人指定位置,包含二次搬运费)、保险、安装(含吊运、辅工辅料等费用)、调试、检测、验收、试运行、技术培训、售后服务、驻场服务及质保期内的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和相关资料的供应等相关伴随服务工作,具体详见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范围进行适当调整的权利。
2.2项目规模:本招标项目造价约 850 万元。
2.3项目地点:江苏省盐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漓江路30号
2.4工 期:95日历天(自接到招标人供货通知之日起45日内全部供货完毕,货到现场后30日内安装完成,安装完成后20日内配合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
2.5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 合格 标准。
2.6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二 年(自验收合格正式交付之日起计)。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资格等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项目实施能力。
3.1.1 投标人资格:投标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取得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且投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及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结果均不处于不合格状态。(仅对企业某项被核查为不达标的资质进行限制)
招标人在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或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当日,登录“江苏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一体化平台”,检查资格预审申请人或者投标人的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监管状态,对动态监管处于不合格状态的资格预审申请人和投标人进行截图保存,提供给评标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