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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7 数据编号: 7048127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福建三明市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施工监理公告

招标公告 
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施工监理(项目名称)已由三明市沙县区发展和改革以沙发改【2024】基字7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筹措,招标人为三明市沙县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闽招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位于畔溪和东溪交汇处三角区域,沙县城区污水处理厂东侧。
2.2工程建设规模:本次工程总规模为6.0万m3/d,包含对现状3.0万m3/d的建、构筑物进行技术改造,同时新建污水处理能力3.0万m3/d的污水处理构筑物,其土建规模为3万m3/d、设备按1.5万m3/d安装。
  2.3招标范围和内容:沙县区城区污水处理厂提标扩建项目施工监理全过程监理,工程监理服务期为工程施工总承包全过程直至保修期结束 。全过程监理包括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和竣工验收、保修阶段的监理。
2.4建筑安装工程费:约9578.03万元。
2.5 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和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
2.5.1建设工程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可将关于印发《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下浮55%作为参考依据,本项目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为94.8万元,最终的监理服务费按实结算,以经财审部门审定的工程结算审核价为计费基数,按《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费管理规定》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670号)收费标准取费下浮55%计取(专业调整系数1.0,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1.0,高程调整系数1.0)元。
2.5.2 建设工程其他阶段监理服务费包括:可将/作为参考依据,勘察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设计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元、保修阶段(若有)监理服务费包含在施工阶段监理服务费中,不另行计取元。
2.6 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730日历天,且不应超过施工合同工期。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不包括保修阶段服务期。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及其他相关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办法
3.1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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