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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8 数据编号: 705764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山东泰安市新泰市2×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新泰市2×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一期)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泰市2×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一期)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城市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新泰市2×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一期)
2.2项目编号:XT-GC-20241127-01
2.3建设规模:新泰市2×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一期),位于泰安新泰市。本次新泰市2×60万千瓦级超超临界热电联产配套供热管网改造工程(一期)设计内容包含管道及管件安装、路面破除及恢复等项目内容,本项目最大管径DN1400,实现供热面积约400万平方米,具体工程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2.4项目地点:泰安新泰市。
2.5计划工期:36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发包人的书面通知为准。
2.6招标控制价:153115327.30元。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内全部内容。
2.8本招标项目不划分标段。
2.9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GB2)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公用管道安装 GB2),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资质证书、许可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拟派项目经理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符合《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招标投标监督管理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且未担任其他在建施工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根据《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发改法规〔2018〕457号)和《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信用管理办法》(鲁发改公管〔2018〕1359号)及《关于对财政性资金管理使用领域相关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发改财金[2016]2641号文件)等文件规定,凡被列为失信主体的失信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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