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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1-29 数据编号: 7066159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河南信阳市浉河区城市有机更新安置区建设项目自来水工程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信阳市浉河区城市有机更新安置区建设项目自来水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信阳市浉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浉发改[2020]21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投资项目统一代码:2020-411502-70-01-091839,招标人(项目业主)为 信阳金申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 财政资金+自筹资金 ,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投标实行全流程电子招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信阳市浉河区城市有机更新安置区建设项目自来水工程
2.2 招标编号:
2.3 建设地点:浉河区三里店、平西、五里墩(南区、北区)安置小区
2.4 建设规模:管网工程、室内工程、二供监测终端系统清单传终端平台工程、土方工程、二次供水设备建设工程、室内立管及地下室挂管工程
2.5 项目总投资:11493018.25元
2.6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相关质量验收标准
2.7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为一个标段
2.8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9 计划工期:60日历天
2.10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投标资格要求
3.1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企业资质: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人员资格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不得在其他在建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以上人员必须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在册正式员工,提供本单位劳动合同及2024年以来为其缴纳的近期社保证明材料。
3.4根据《河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的通知》建筑业企业不能使用标注异常资质承揽新的工程。
3.5财务要求:提供近三年(2021、2022、2023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的财务审计报告,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单位,从成立当年算起,成立不足一年的,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6信誉要求:执行《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申请人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上,没有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网页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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