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1-29 数据编号: 7066839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省东宁市侵蚀沟治理项目水毁修复工程公告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东宁市水务局以关于《黑龙江省东宁市侵蚀沟治理项目水毁修复工程》的批复(东水发〔2024】81号)文件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地方债券资金,出资比例100%,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东宁市水土保持工程建设管理处,招标代理机构为黑龙江正昌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东宁市水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东宁市侵蚀沟治理项目水毁修复工程
2.2项目建设地点:东宁市鸡冠砬子村、曙村、前进村、土城子村、岭后村、和平村、太平村、万鹿沟村、五大队和幸福村;
2.3总建设规模:主要修复沟头防护1座;石笼谷坊77座;石笼护砌47.3m;新建临时道路2.5km
2.4招标范围:本项目对应标段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包含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0日、竣工日期2025年1月31日,共32日历天,上述开(竣(交))工时间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不划分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103, 954.44元;主要建设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他组织,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相关专业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承担其它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