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大庆市林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公告
林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五标段招标公告招标编号:DCZX2024-HLJ-038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林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已由大庆市农业农村局以庆农发【2024】35号《关于林甸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 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国债资金及省财政配套资金。招标人为林甸县农田建设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投标行政监督及招标投标投诉受理单位为林甸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规模及建设内容:
1、土地平整工程:坑塘回填3.1128公顷,低洼地回填2.1751公顷。
2、灌溉与排水工程
(1)小型水源工程:机电井27眼,井房27座,农用井水泵27台,喷灌及配套设施27套;
(2)沟道工程:斗沟清淤10.5公里,暗管排水1座。
(3)建筑物:涵洞20座、水闸7座。移动泵车7台。
3、田间道路工程:共修建田间道路14.669公里。
(1)机耕路(水泥路)2.481公里;
(2)机耕路(砂石路)12.188公里。
4、农田地力提升工程
(1)土壤改良0.61万亩。
2.2建设地点:四季青镇新富村。
2.3计划工期: 365 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 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5年 12月31日。(实际开、交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4本项目共分为 8 个标段。其中:
第五标段: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本次对第五标段进行招标。
2.5本项目招标控制价 18479324.95元 。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1)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负责人要求: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注册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具有近3个月(2024年08月-2024年10月)连续在本企业缴费社保证明材料(须有社保机构章),须未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