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卫辉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已由相关行政审批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卫辉市市政设施事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卫辉市城市排水防涝能力提升工程建设项目
2.2项目编号:卫交采2024GZ062号
2.3建设规模:
1、新建城区卫南路(卫南桥南一新濮公路)DN800雨水管网650米、DN300雨水管网185米、拆除恢复路面3063.7平方米;比干西路(京广铁路东—比干大道)DN500雨水管网500米、DN300雨水管网44米、拆除恢复路面1560.5平方米;太公路(人民路—新濮路)DN800雨水管网1780米、DN300雨水管网510米、拆除恢复路面6935.1平方米;友谊路(建设路—太公路)DN1200雨水管网1285米、DN600雨水管网300米、DN300雨水管网900米、拆除恢复路面13620.5平方米;胜利路(和平路—振兴路)DN1200雨水管网510米、DN300雨水管网420米、拆除恢复路面4547.4平方米;原比干西路泵站出水管道DN800雨水管网265米、拆除恢复路面120平方米;本项目新建雨水管网长度共计7349米;2、改造城区比干大道(新濮公路一河园路)等13条道路雨水管网长度共计57980米。
2.4招标范围:一标段(施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二标段(监理):本项目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5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2.6预算金额:一标段(施工):3312.713786万元,二标段(监理):33.12万元。
2.7建设地点:卫辉市城区。
2.8标段划分:2个标段。
2.9工期要求:一标段(施工):365日历天,二标段(监理): 随施工工期及工程保修期。
2.10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发展等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中小企业采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视同中小企业)。
3.2资质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