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丰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公告
丰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丰都县2025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工程名称)已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丰都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董家镇、树人镇、兴龙镇、许明寺镇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项目建设约8万亩。
2.3 ☑本次招标项目投资估算金额:18822.45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设计合同估算金额:410万元
2.4 招标范围:规划方案设计、初步设计、 作业设计(施工图设计)、概算书、预算书(达到送评审要求)、实施计划书等满足市级主管部门和县发改委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并按照《高标准农田建设通则》《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重庆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范》等相关要求,完成项目前期立项、建设内容实地踏勘、设计成果上图入库、全程参与验收、绩效评价,做好施工招标标段划分、并在施工阶段提供相应的设计服务和本项目招标期内招标人的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其他补遗资料、技术交底等工作。
2.5 设计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
① 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② 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③ 由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农林行业(农业综合开发生态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
3.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