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微企业融资申请 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已经有关部门批准建设,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河南环昂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招标人:卢氏县双龙湾镇人民政府
2、项目编号:三卢公开采购-2024-80、LSGZ[2024]296-GC074
3、项目名称: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
4、招标控制价:¥16060273.27元(一标段:3497507.34元;二标段:4101470.56元;三标段:4292249.17元;四标段:4169046.20元;)
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且已落实;
6、标段划分及工程规模:本项目为卢氏县洛河上游南岸重点河流水生态保护修复工程(一期)双龙湾镇,位于卢氏县双龙湾镇,本项目划分为四个标段(详见工程量清单);
7、建设地点:卢氏县双龙湾镇;
8、计划工期:90日历天;
9、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10、保修期限:按国家规定质保期执行;
11、招标范围:招标文件、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为了项目实施质量考虑,本项目同一投标人只能中一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真实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技术负责人应具有水利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为本单位员工(提供劳动合同),已参加社会保险(提供近3个月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及其主要执(从)业人员须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进行信息公开(以网上公示为准,提供网页截图),委托代理人须为“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公开的人员(需提供社保、身份证扫描件、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时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网页截图或企业自行承诺的无行贿犯罪承诺书,查询<承诺> 对象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 ”);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供应商须自行出具承诺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