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招标公告
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cmzw20241203007)招标公告
发布日期:2024-12-4 15:00:00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工程质量检测)(项目编号:cmzw20241203007)已由澄迈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澄行审批【2024】73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澄水务环境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政府,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澄迈县
2.2项目内容及规模:澄迈县全域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城镇雨水管网工程、雨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和信息化监测建设工程,具体内容如下: (一)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金江镇、瑞溪镇、老城镇、永发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中兴镇8个建制镇镇域共53个内涝积水点整治; (二)城镇雨水管网工程:金江镇、瑞溪镇、永发镇、加乐镇、文儒镇、福山镇、桥头镇、中兴镇、仁兴镇、大丰镇、金安镇11个建制镇镇区雨水管网工程; (三)雨水管道清淤修复工程:对金江镇现状雨水管道进行清淤及修复; (四)信息化监测建设工程:构建包含全澄迈县的智慧防涝平台,且实现与省水务平台的对接。。招标控制价1,748,600元。
2.3计划 工期(服务期):730日历天。
2.4标段划分:
标段1: 标段名称: 澄迈县内涝积水点整治工程(工程质量检测);标段编号: cmzw20241203007001;标段类型: 其他;控制价:1748600.0000
2.5招标范围:
标段1:完成本工程的工程质量检测服务工作
2.6质量要求:
标段1:检测工作应严格执行《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57号)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标段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1)投标人若为企业法人:提供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2)若为事业法人: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2标段1: 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 1 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