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及污水管网改造提升工程(曙光路贯通工程)-(民丰街-光明街)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曲周县市政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曲周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曲审批投资设字【2023】3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曲周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 建设地点:曲周县主城区。 2.1.2 建设规模及内容:道路长325米,红线宽30米,工程主要包括新建道路,铺设便道、给水、排水管网、供热、燃气等工程。 2.1.3 计划工期:70日历天 2.1.4 质量要求:合格。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施工图纸内全部工程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二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3.1.2信誉要求:根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及相关文件要求,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将否决其投标。被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列为建筑市场主体严重失信(“黑名单”)单位的,将否决其投标(如移出请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无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 1 (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