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勘察(二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污水管网工程勘察 已由 邢台经济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以 关于邢台经济开发区新能源产业园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邢开行审投资研字【2024】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邢台经济开发区城市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建设地点:邢台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内。 2.1.2主要建设内容:配套建设产业园区污水管网 2.1.3合同估算价:8.79 万元 2.1.4勘察周期:10日历天。 2.1.5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现行的勘察标准和规范,满足工程各方面的需求。
2.2招标范围:本工程未开工建设,本次招标范围为本工程全部勘察,包括勘探、土工试验、勘察成果整理、重点分析评价有关的工程地质问题等, 出具满足设计所需要的勘察报告及相关技术服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类甲级资质或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工程测量)乙级及以上资质。
3.1.2财务要求:近3年(2021年-2023年)或成立至今(成立不足3年的)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原件扫描件。
3.1.3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评标当天在上述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未查询到的单位,视为信用无问题)。
3.1.4其他要求:
(1)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投标。
(2)投标人未处于投标禁止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