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鞍山市2024年千山风景名胜区上石桥村河道挡墙水毁恢复工程公告
2024年千山风景名胜区上石桥村河道挡墙水毁恢复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概况:
2024年千山风景名胜区上石桥村河道挡墙水毁恢复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4-210306-00011
项目名称:2024年千山风景名胜区上石桥村河道挡墙水毁恢复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931182.66元
最高限价:人民币931182.66元
采购需求:恢复22处溃决堤防防洪功能,防止洪水再次对当地的
财产造成危害。建设规模:挡墙砌筑恢复长度合计594米。其中挡墙砌筑恢复 536米,砂浆勾缝修补58米。(包含河道清淤)。(详见采购文件及工程量清单)。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工(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等。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合格供应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2)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含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根据《关于取消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19>50 号】不得委派一级临时建造师作为本项目的项目经理],且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并具备有效的施工企业项目经理(建造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A证)、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证);
(3)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2月6日至2024年12月12日,每天00:00至:23:59(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方式:线上自行下载
售价:人民币0元/本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2月17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