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直购电采购项目项目公告
第一章 比选公告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比选公告
1.比选条件 本比选项目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企业2025年度直购电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比选人为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比选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比选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比选,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比选范围2.1比选范围:重庆市豪洋水务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所属污水厂,包括巴南鱼洞污水处理厂、巴南木洞污水处理厂、碧海石龙污水处理厂、碧海惠民污水处理厂、丰都庙嘴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丰都北岸污水处理厂、涪陵江东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涪陵白涛污水处理厂、涪陵清溪污水处理厂、涪陵李渡污水处理厂、李家沱污水处理厂(含1座厂外泵站)、南川城北污水处理厂、南川东城污水处理厂、彭水徐家坝污水处理厂、彭水外河坝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綦江污水处理厂、黔江盛黔污水处理厂、黔江新城污水处理厂、石柱污水处理厂、石柱西沱污水处理厂、石柱沿溪污水处理厂、武隆污水处理厂(含2座厂外泵站)、酉阳污水处理厂、秀山污水处理厂(含4座厂外泵站)(详见附表)。
2.2购电有效期:12个月(2025年1月至2025年12月)。
2.3 计划交易电量(暂定):9668.2435万千瓦时。
2.4质量要求:符合强制性质量标准,符合国家、行业和重庆市现行相关标准、技术规范、技术标准、规程、文件等相关规定并满足合同、比选文件及比选文件第五章“服务要求”、投标文件等要求和标准,且供电质量满足比选人所属各污水处理厂及配套泵站运行要求。若不同标准和规范之间要求不一致的,以较高要求为准。
2.5合同的签订:按照比选人的要求签订合同。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为独立的法人单位且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提供营业执照并加盖公章);
3.2.投标人必须为重庆市电力交易中心受理注册、审查合格的售电公司(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
3.3投标人须提供以下承诺书原件,格式自拟并加盖公章:
3.3.1投标人应有足够的从事本项目的专业人员队伍。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2投标截止日之前三年内未因合同纠纷、安全事故等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3.3.3投标人承诺将不对比选人进行交易电量偏差考核,比选人不需承担任何考核罚款;
3.3.4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等规定办理指定供电地点的相关备案手续及后续工作,并承诺在比选人规定时间内及时供电。
3.4信誉要求
投标人须按以下
(1)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