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污水处理工程网 >> 项目招标 >> 工程招标 >> 正文
发布日期: 2024-12-5 数据编号: 7109835 所属类别: 工程招标

黑龙江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一标段)公告





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ny0212g241205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齐齐哈尔市农业农村局以《关于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扩大初步设计的批复》(齐农局函【2024】84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龙江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超长期国债)及省级配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中央资金(超长期国债)95%、省级配套资金5%。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龙江县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施工
2.2建设地点:龙江县济沁河乡桦树村、会兴村
2.3建设规模:建设任务5.5万亩,拟建田块整治工程、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农田防护和生态环境保持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4计划工期:365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4年12月31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2月31日。(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完成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列范围内包含的全部工作内容。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及地方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5  个标段。本项目各标段允许兼投、不允许兼中。
2.8最高投标限价:第1标段:10753417.95元;第2标段:10412602.14元;第3标段:13048588.74元;第4标段:12653885.50元;第5标段:11001584.04元。软件版电子招标清单过后以澄清形式发出。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及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拟投入的项目经理(注册建造师)未承建其它在建项目;(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使用已承建其他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参与本项目投标,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中标后如发现或被举报查实该注册建造师已承建其他项目的(包括但不限于项目经理),招标人将取消其企业的中标资格,并没收投标保证金,已进场施工标段没收履约保证金)
3.3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备:技术负责人(1人):具备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施工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相关证书;质量员(1人):具有水利水电专业相关证书;安全员(1人):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以不低于上述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注:项目班子人员须提供有效证书且证企相符;在职人员须提供投标企业为其连续缴纳近3个月(2024年09月-11月)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及双方签订的聘用合同扫描件。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6投标人发生合并、分立或变更企业名称的,原公司业绩、不良行为记录和涉案涉诉情况,同时继承有效,应在投标文件中列明,对瞒报其不良行为记录、涉案涉诉情况的取消中标资格。
3.7投标人还需满足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