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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6 数据编号: 7117098 所属类别: 服务招标

广东南城街道2024年汛期后内河涌清淤(白马大氹明河段、周溪水陂涌育才横路段暗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公告

2024-12-10 17:30,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为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公开选取工程监理中介服务机构,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此项目采用多选一的直接选取方式,项目业主将在报名的若干家中介机构中,自主选定一家作为中选机构,未被选中的机构不应有任何异议。
项目业主 东莞市南城水务工程运营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 南城街道2024年汛期后内河涌清淤(白马大氹明河段、周溪水陂涌育才横路段暗渠)—工程监理服务项目
中介服务事项无(属于非行政管理的中介服务项目采购)
投资审批项目否
采购项目编码4419000044572266672412060976
项目规模投资额(¥300,000.00元)
所需服务工程监理
服务内容1、服务过程标准:本项目供应商须服务的内容包括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监督第三方公司施工,并按照业主要求做好施工周报及施工相关资料等相关服务。(按国家、省、市的相关建筑工程监理规范协助委托方完成工程管理工作。)2、监理人在委托人委托的工程范围内,享有以下权利:
(1)选择工程总承包人的建议权。
(2)选择工程分包人的认可权。
(3)对工程建设有关事项包括工程规模、设计标准、规划设计、生产工艺设计和使用功能要求,向委托人的建议权。
(4)对工程设计中的技术问题,按照安全和优化的原则,向设计人提出建议;如果拟提出的建议可能会提高工程造价,或延长工期,应当事先征得委托人的同意。当发现工程设计不符合国家颁布的建设工程质量标准或设计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时,监理人应当书面报告委托人并要求设计人更正。
(5)审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和技术方案,按照保质量、保工期和降低成本的原则,向承包人提出建议,并向委托人提出书面报告。
(6)主持工程建设有关协作单位的组织协调,重要协调事项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
(7)征得委托人同意,监理人有权发布开工令、停工令、复工令,但应当事先向委托人报告。如在紧急情况下未能事先报告时,则应在24小时内向委托人作出书面报告。
(8)工程上使用的材料和施工质量的检验权。对于不符合设计要求和合同约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有权通知承包人停止使用;对于不符合规范和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监理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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