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樟树市赣西肖江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续建提升工程施工1标、施工2标
樟树市赣西肖江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续建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樟树市赣西肖江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续建提升工程已由上级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樟树市赣西肖江堤涝区排涝能力建设项目部,建设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该项目的施工标面向国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樟树市境内。
2.2招标规模:本工程堤防等级为4级,穿堤建筑物主要建筑物级别为4级;本次招标金额约1358万元,其中施工1标约685万元,施工2标约673万元。
2.3计划工期:约9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招标范围为本项目的施工,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5标段划分:2个施工标。
2.6质量要求:合格及以上。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施工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具有有效营业执照证书;
(3)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4)企业负责人(法定代表人)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必须执有水利水电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不含临时)
注册证和省级或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技术负责人必须具备水利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按《关于印发江西省非国有企业工程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条件的通知》赣建人〔2022〕5号规定,非国有企业水利专业技术职称不予认可);专职安全员必须执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6)拟投入本项目的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不得同时兼任其他工程项目的施工管理机构成员。投标人拟投入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在其他工程项目履职但已履行变更手续的,在投标文件中需附经批准的变更手续,注册建造师、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变更手续须为投标截止时间6个月以前批准,否则按有在建项目认定。进入资格审查前30名的投标人存在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员等关键岗位人员被核实有在建项目的,由县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进行通报批评,记录不良行为。
(7)参加本施工标段的投标单位的“三大员”(建造师、技术负责人、安全员)必须为本单位的正式员工,需提供本项目开标前连续六个月五险一金缴费(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不含开标当月,因工作变更不足6个月的,以证书中变更时间为准)的证明材料。以上资料原件的扫描件上传于电子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者作无效标处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