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碧湖平原二期)(郎奇溪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碧湖平原二期)(郎奇溪二期)设计招标公告
招标序号:ld[2024]037号
一、招标条件
我单位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的招标项目莲都区碧湖平原防洪排涝工程(碧湖平原二期)已经丽水市莲都区发展和改革局以 莲发改审批〔2024〕156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代码:2404-331102-04-01-618188,建设资金来源为区财政统筹,招标人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委托建设单位为丽水市莲都区水务发展投资有限公司,行政监督部门为丽水市莲都区水利局,丽水市中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委托人的委托对该工程的郎奇溪二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地点:位于丽水市莲都区碧湖镇。
2、郎奇溪二期工程主要建设内容为:治理郎奇溪2.17km,新建加固堤防2.91km,工程沿线农桥改建、新建7座,改建堰坝5座等。郎奇溪二期工程总投资约7268万元,工程部分投资约4442万元。
3、招标范围:方案设计(如需)、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后续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对各阶段成果报告的批准。
4、工期要求: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0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及施工阶段设计服务具体时间听从发包人安排;其他内容根据上述进度要求同步完成。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有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项目负责人具有水利相关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
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止无行贿犯罪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结果为准)。
5、根据《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通知》(水建设[2019]306号)规定,对列入"黑名单"的水利建设市场主体,在公开期限内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6、本项目共设一个标段,并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本项目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修改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2)2024年12月10日起潜在投标人可登录“丽水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s://lssggzy.lishui.gov.cn/index.html)”下载,如需图纸,请与招标代理机构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