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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 2024-12-11 数据编号: 7145058 所属类别: 设备材料

山西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西山供水项目自购物资集中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2-2024-XSGS-SN01
1.竞争性谈判条件
本次竞争谈判项目太原市西山地表水厂供水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一标段已由并审管投批字【202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太原供水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发包人自筹,不足部分申请中央、省、市补助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本次物资招标的招标人为中铁十二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太原西山供水隧道工程施工一标项目经理部,现对已具备招标条件的自购物资进行竞争性谈判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 1项目概况
2.1.1 西山供水项目:中铁十二局集团有限公司承建的太原市西山地表水厂供水工程—隧道工程施工一标段,太原市西山地表水厂供水水源为引黄南干线原水,来自山西省万家寨引黄扫石站;同时为优化区域水资源配置,将汾河二库上游河道水引入西山地区,向区域内河道直供生态用水。以上两种原水采用隧道内设输水管线输水,隧道内设三趟输水管线及检修车道。
本项目隧道工程包括输水隧道全长5992m,断面采用三心圆断面形式,宽度为9.3m,高度为7.65m。检修运输通道净宽4.0m,净高4.5m;附属设施2处(古交端入口、1#斜井变电所风机房)及斜井1座(总长度972m)。本标段计划工期:2022年9月28日-2026年3月10日,共126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水泥包件投标人资格条件
(1)营业范围: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许可和认证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家须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须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正、副本,许可范围内含拟投标物资);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须具备年产水泥50万吨以上的生产能力,采用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预分解窑),不接受同时具备旋窑、立窑生产线的厂家;不接受粉磨站投标。
(4)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标人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须提供投标人2022年至今连续两年真实有效的审计报告或财务报表,期间注册的新公司应提供成立后的财务报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投标包件履约的资金保障能力;生产商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本不低于 500万元(含)人民币。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完善有效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投标物资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物资须具有CMA或CNAS认证检测机构出具的近两年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质量检验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投标物资在同类工程项目或国内重点工程建设项目供货业绩证明至少1份(须提供合同复印件,时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投标物资生产厂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近三年内(2022年1月至开标之日)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投标期内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暂停投标、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等;不在招标项目行业主管部门限制投标的处罚期内;投标人在投标阶段内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在《国铁集团关于发布物资供应商日常不良行为信用评价结果的通知》暂停合作期限内的,投标人在最新一期《中国铁建合作方警示名录》范围内,不予接受投标。
(8)其他要求:
①投标人如是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函或投标物资生产厂销售代理证明,生产厂家不得与其销售公司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②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③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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