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汇吉路(解放大街-建通街)综合管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招标 汇吉路(解放大街-建通街)综合管廊工程监理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汇吉路(解放大街-建通街)综合管廊工程监理 已由 石家庄市行政审批局 以 石行审投资核字(2023)79 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出资比例为 企业100% ,招标人为 石家庄市城投城市更新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工程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总体工艺工程、结构工程、基坑工程、排水系统工程、自动灭火及灭火器系统工程、通风系统工程、电气系统工程、监控报警系统工程、标识系统工程、中水工程等,汇吉路(解放大街-建通街)综合管廊工程为高铁片区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中的汇吉路(解放大街-建通街)综合管廊,本项目为双舱管廊,全长约1004.3m。
2.2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在监理工作范围内,对建设工程质量、进度、造价等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以及其他国家法律、法规、规范、规定的义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监理服务期限、招标范围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试验检测仪器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1.2 信誉要求: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开标当天投标截止后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1)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分散评审,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及评审,即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技术部分时屏蔽投标人名称等信息,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技术标部分进行评审(2)郑重公告:为贯彻落实河北省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冀建招办【2018】15号《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通知的工作要求,对招标投标领域存在的阻碍投标、恶意竞标、强揽工程、串标、围标、陪标、索要不合理评标报酬等下列涉黑涉恶涉乱行为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将直接移交石家庄市扫黑除恶办公室处理:
1、投标人提供虚假银行保函行为;2、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潜在投标人以及有关部门以不合理要求和其他手段3、阻止、劝退、阻碍其他投标人投标的行为;4、投标人以他人名义投标的行为;5、出借或借用资质投标的行为;6、通过串联的方式串标、围标、陪标,组织或参与多家公司集体投标,形成投标团伙,排挤竞争对手和其他潜在投标人的行为;7、采用威胁、利诱、胁迫等方式在评标结果确定前买卖投标文件或者诱使他人加入投标团伙的行为;8、投标人伪造人员证件、企业证照、单位公章、社保证明等行为;9、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的行为;10、投标人中标后故意放弃中标,将工程转卖给其他投标人的行为;11、以要挟、胁迫、恐吓、欺压等形式强行承包或者分包工程、强行供货或提供服务的行为;12、采用打、砸、抢等方式阻止其他人进入评标现场毁坏他人投标文件的行为;13、个别投标人鼓动其他投标人代表围堵招标人、招标代理、评标专家的行为;14、评标专家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评标,恶意废标的行为;15、评标专家在评标过程中故意拖延评标时间、或评标结束后拒不签字以索要高额评标报酬的行为;16、招标代理在评标过程中以投标文件有瑕疵为由向投标人索要不合理费用的行为;17、其他扰乱招投标活动的行为。